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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政府2018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08 】 【选择字号: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2018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平政发〔20187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区政府2018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20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5项,合并行政许可事项5项,调整行政许可为行政确认1项,调整行政许可为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变更行政许可名称1;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事项,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上级政府部门下放的事项要主动对接,承接落实到位;对转变管理方式的事项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缺失。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根据此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库,确保权责清单数据库数据准确、规范。

附件:区政府2018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1843

区政府2018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区财政局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区水务局

3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区林业局

4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消内容

实施机关

1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区环保局

2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竣工验收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区环保局

3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区环保局

4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区安监局

5

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审批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

区安监局

   (三)合并行政许可事项(5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合并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区林业局

2

征收、征用或占用林地审核

3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4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区食药监局

5

食品生产许可

    (四)调整行政许可为行政确认事项(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区政府办

    (五)调整行政许可为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区住建局

    (六)变更行政许可名称事项(1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变更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区发改局

    (七)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调整后实施机关

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区人社局

    (八)新增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内容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

省民政厅

区民政局

2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行道树采伐、更新许可

省林业厅

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