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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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的决定》(平政发〔2018〕8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共165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要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严格规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严禁在标准化目录之外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在5月底前完成更新工作,确保权责清单库数据准确、规范。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许可标准化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对照标准化目录,逐项目研究编制统一、规范、标准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区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直部门的对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编制好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确保省市区三级同一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一致,为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奠定坚实基础。各部门要着眼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式办理、一网办理,最大限度的便民利企。
附件:平凉市崆峒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崆峒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65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