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确保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平凉市崆峒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1.拟定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工作规划、工作方案,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实施。
2.对区政府部门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论证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3.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
4.拟定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工,督促责任部门抓好落实。
5.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度,并开展监督检查。
6.负责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组织及议题审核工作,并抓好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7.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为破解难题、科学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和基础资料。
8.承办领导小组其他工作。
二、办事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要广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2.各部门对需要保留、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专题行文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调研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拟办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政策研究及情况收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目录,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各部门进行通报,调动部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文件审批制度
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文件,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签发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