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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5 】 【选择字号: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调整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有关决定和要求,再次对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核查清理,经区政府2014年7月22日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区级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67项(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0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26项(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2项),保留非行政许可项目98项(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8项),保留备案制管理项目4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区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公开审批事项名称、办理要件、审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规范高效运行。对未列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附件:区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