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经过共同努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七大成效
来源:国家财政部网站
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每年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中央财政为此累计投入改革资金7200多亿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如是表示。
谢旭人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中央不失时机地作出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定。六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七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和乡镇工作特点、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升了乡镇政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能力,巩固了基层政权。
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顺利实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全国每年大约有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有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到2011年,中西部地区已经达到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的标准,东部地区达到年生均小学55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据统计,2010—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50亿元。继续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51亿元,村均约4.2万元,进一步增强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完成确权林地面积26.7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81%;发证面积累计达23.69亿亩,占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6.65%。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27个省(区、市)林权抵押贷款529.9亿元,全国森林保险投保面积7.72亿亩、保费7.92亿元,确定了200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合作经济组织达10万多个。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据统计,2008—2011年各级财政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50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2800多亿元,共建成98.5万个项目,惠及亿万农民,初步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