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综合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机关财务、党务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股室,组织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委编委、区委编办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负责机关后勤、卫生、安全及其他工作;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2.党政机关机构编制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区级机关机构编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审查全区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审查全区党政群机构的设立和调整;管理全区行政编制;提出全区行政编制调整分配方案;审查全区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的核定、调整和科级领导职数使用;负责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使用审查工作;牵头提出全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的调整意见。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和贯彻执行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纪律的处罚办法。负责全区权责清单管理和系统维护。
3.事业机构编制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机构编制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查全区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工作;审查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工作;管理全区事业编制;提出全区事业编制调整分配方案;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审查工作。承担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