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委编办做好“三篇文章”助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近年来,崆峒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持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这一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总体目标,立足职能,找准工作方向和着力点,牢牢抓住乡镇(街道)这个关键层面,聚焦机构创新、编制创新,赋能扩权重点工作,切实做好“职能转变、机构改革、赋能扩权”三篇文章,为实现城市街区党的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做好“职能转变”文章,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造条件。针对长期以来乡镇(街道)职能定位不明确、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乏力的问题,将“抓好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明确为乡镇(街道)的首要职责,推动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有效融合。明确街道党工委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推动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根据街道新的职能定位,全面清理规范对街道的各类考核评比,切实将街道从过去的“基层是个筐,什么都能装”的定位中解放出来,把该管的明确下来,把不该管的剥离出去,推动基层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二是做好“机构改革”文章,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2020年机构改革以来,按照省、市委编办统一部署,区委编办多次深入街道实地调研,全面准确掌握街道机构设置、职责履行和人员编制等情况,制定了《崆峒区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印发了街道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并组织督促落实。改革后,各街道按照“三定”规定要求设置了“五办四中心一队”(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细化了各办公室、中心(队)工作职责,优化了办事流程,具体承办党建、行政、综治及社会事务等相关工作。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街道党工委加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使党建工作有机构、有抓手,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机构保证。 结合乡镇换届,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合理配置工作力量,现基本调整到位。统筹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力量。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盘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编制,优先保障街道用编进人计划,综合考虑街道编制不足、工作量大和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的现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不断充实城市基层工作力量,强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机构改革后,街道核定科级领导职数9名;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中组织委员兼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下属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各核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保留街道办下设的15个社区工作站核定的副科级领导职数。西郊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中街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东关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9名。总体来看,3个街道事业编制资源配备略优于乡镇。为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提供了体制编制保障。同时,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各街道已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并配备副队长1名,主要承担辖区内交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绿化、规划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清理挂牌机构,巩固改革成果。为贯彻落实《中共平凉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平凉市县(市区)职能部门在街道(城市社区)成立工作机构和加挂牌子专项整治清理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大力为基层减压松绑,让基层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严格“能清则清、能并则并、于法有据、有利工作”的原则,对3个街道的挂牌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截至目前,3个街道均未加挂“三定”规定以外的牌子,所有机构设置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设置,街道共挂有22个牌子,社区共清理31个牌子,保留13个牌子,共保留35个牌子。
三是做好“赋能扩权”文章,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支撑。根据《平凉市崆峒区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崆办发〔2020〕43号)、市委编办《关于印发街道权责清单等清单目录的通知》精神,崆峒区委编办与街道、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衔接沟通,积极推进街道扩能赋权,经过认真筛选、反复比对法律依据,印发了《平凉市崆峒区赋予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和街道权责等清单的通知》,共有6个政府工作部门(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0项、权责事项共125项、行政事务准入事项170项,为街道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提供了权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