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下足绣花功夫”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区委编办巧用“穿针引线”法,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从“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方式”方面发力,下足“绣花功夫”,从点滴入手、由细微处着眼,在细节上尽善尽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
坚持“穿针引线”,提升登记管理水平。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针”,以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及年度报告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等登记管理业务为线,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区委编办勇当事业单位改革“铁流后卫”,将事业单位改革与登记管理工作同步部署、统筹安排,对照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了涉改单位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涉改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注销等系列工作,保证了改革后人员转隶、机构撤销等各项工作无缝衔接,为扎实细致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坚持与注销登记结合。为有效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后,新设立登记暂未完成之间的证书空档期问题,对“撤一建一”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创造性的采取注销登记与设立登记资料同时申报、同时审核的新模式,力争“老”单位注销登记与“新”单位设立登记同时完成,收缴老证书、老印章的同时发放新证书。今年以来,通过此模式共完成6家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有效解决了空档期问题,也减少了办事单位的跑腿次数。坚持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在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创新制定了有关登记管理工作配套制度、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措施、印章管理办法等,确保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每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为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坚持“密织细缕”,规范登记管理流程。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绣地”,“勾勒”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方式,确保事业登记管理到位。加大审核力度。认真梳理事业单位各类登记事项的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对照标准从严把关,对做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需提交的各项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清晰、是否签字盖章等事项,对提供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及时通知单位补齐整改,严格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有效。严格规范档案。严格按照程序对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在材料归档过程中严格审查,确保归档的文件齐全、完整、有效、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每个单位单独立卷、编码,材料分类装订,并科学合理地设计了统一的档案管理目录、标签、编号,在档案盒上明确标明该事业单位法人名称,以便查找, 确保档案资料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对有效登记、冻结管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登记档案管理科学化。优化业务流程。区委编办不断加强和优化服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职能,结合日常办理业务工作情况,研究制订优化了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业务的办理流程,缩减了事业单位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坚持” 斗榫合缝”,优化事业管理方式。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契机,实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只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推进网上办理,做到“不见面办理”。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及年度报告公示的提交、审核、退回、公示等全部流程均在网上进行,申请单位不用来现场,实行线上“一网通办”,做到“不见面办理”,为事业单位构建了“一次就好”的便捷服务通道。二是推行限时办理,做到“最多跑一次”。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等业务,通过QQ工作群及电话等提醒各单位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业务人员审核通过后立即通知事业单位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并领取证书,实行线下“只进一扇门”,做到“最多跑一次”。三是推动容缺办理,做到“繁事简化办”。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可与申请人签定书面承诺书,按规定时限补全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做到“繁事简化办”,促使事业单位所办登记事项尽可能最大限度达到一次办结。